新一波指南来了,不好意思,让亲久等了

2018年度科技与金融结合项目正式启动申报啦!不好意思,让亲久等了!下面就跟小科来了解一下,本次申报的一些相关信息。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
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9月25日17时。
各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8日17时。
书面申报材料送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5日17时。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政编码:510033)
联系人及电话
规划财务处:
刘卿戎、田何志
020-83163620、83163621
业务受理及技术咨询:
020-83163338、83163469

当然,小科,怎么会只是告诉大家申报的消息这么简单呢?我可是有做好功课的呀!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小科为大家准备的"2018年度科技与金融结合项目"申报指南吧!
申报指南
温馨提示:项目指南以省科技厅官网和阳光政务平台公布为准
专题一:科技天使投资风险补助(专题编号:0801)
申报对象
广东省内注册成立的创业投资企业。
专题内容及支持方式、强度
对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以下简称财税〔2018〕55号文)所列条件的广东省内注册的创业投资企业,结合省财政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分以下不同档次,按照因素分配法给予一次性后补助。
1.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足2年(24个月)的,财政后补助金额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10%;
2.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满2年(24个月)不足4年(48个月)的,财政后补助金额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6%;
3.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满4年(48个月)不足5年(60个月)的,财政后补助金额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4%。
本专题中的"实际投资额"不含政府引导基金等财政资金出资部分。
2018年度后补助的创业投资企业不超过50家,每家创业投资企业获得的后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后补助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创业投资企业不予受理申报。
申报条件
1.被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业;
(2)符合财税〔2018〕55号文所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
2.创业投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或合伙创投企业,且不属于被投资企业的发起人,截至申报期未清盘退出;
(2)符合财税〔2018〕55号文所列的创业投资企业条件。
专题二:普惠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专题编号:0802)
申报对象
省内法人银行总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均不含法人银行)一级分行。
专题内容及支持方式、强度
根据申报对象2017年度省内普惠性科技信贷(定义详见本项目申报指南的原文)的实际投放金额,结合因素分配法予以风险补偿:
1.单家银行实际投放金额2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金额的风险补偿;
2.单家银行实际投放金额10亿元(含)以上20亿元(不含)以下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金额的风险补偿;
3.单家银行实际投放金额1亿元(含)以上10亿元(不含)以下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金额的风险补偿;
4.单家银行实际投放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不含)以下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金额的风险补偿。
风险补偿具体金额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组织开展的科技信贷政策导向年度评估结果作区间内调整。
本专题由省科技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另行发布申报通知。
申报条件
普惠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申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专题所指的普惠性科技信贷贷款业务必须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发生的业务,日期以贷款发放日为准。
2.单户授信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3.普惠性科技信贷服务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非上市公司,在广东省内注册或成立时间超过12个月,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进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2)获得"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认定资格(或入库)的企业;
(3)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省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4)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或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
(5)拥有1项(含)以上且截至项目申报期仍有效的发明专利授权或2项(含)以上且截至项目申报期仍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2项(含)以上软件著作权的企业。
专题三: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及团队创新创业补贴(专题编号:0803)
专题内容
对2017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优胜企业和团队(须落户广东省内)予以创新创业补贴。
支持方式、强度
1.对获得2017年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的参赛企业,以后补助方式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创新创业补贴。
2.对获得2017年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大赛团队组和学生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的,以后补助方式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创新创业补贴。
相关要求
1.参赛企业和团队需在2018年7月30日前落户广东省内。
同时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和港澳台赛企业组、团队组、学生组比赛奖的只享受其中一次补助。
2.参赛企业和团队无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另行注册、申报,由所在地市科技部门核实并发放补贴,2017年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组织单位予以配合。
参赛企业和团队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向所在地市科技部门提供注册成立企业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股权结构、股东信息等有关资料。
未如期注册或落户广东并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予发放补贴。
相信大家都已经迫不及待想要马上申报啦,不要急,记得揣好小科为大家准备的指南,申报工作妥妥的呀!
查看项目指南全文: 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533898178884-5542044245785612462.html
温馨提示:项目指南以省科技厅官网和阳光政务平台公布为准
制作:省科技监测中心 微信工作组